※ 引述《qwer1988 (白獅)》之銘言
: 今天八卦版的新聞
: 讓我這個鄉民完全不懂
: 檢察官說:
: 檢方認為,柯鈞耀若主觀上知道包裹內是毒品,應會以更隱密方式寄送。檢方認為罪
: 嫌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
: 搞不懂
: 這樣以後要運毒犯罪的話
: 都直接真實姓名地址
你不要胡扯了
柯建銘兒子哪有用真實姓名寄送
他不是用他的英文名字Timmy Ker 嗎 除非他護照上名字真的是這個啦
一般台灣人英文名字不是都上英文課或朋友間使用的嗎
怎麼會是真實姓名?
光看到Timmy我他爸的怎麼能知道是誰啊
哪像檢察官火眼金睛
一看就知道 這就真實姓名為柯鈞耀之人的包裹
這麼不藏的
依經驗法則當然沒有人這麼笨會這樣寄毒品的
大家可以回家洗洗睡啦 小年夜
: 被抓的話不就也都可以用這招來脫罪了嗎?
: 有人搞得懂為何這個可以成功過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