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1-02-11 00:58:30假如是事實未臻明確證據不足就算了
如果是那種罪證確鑿的
為什麼還有律師要幫這種人辯護
比如白曉燕案的陳進興
殺了一大堆人
根本沒啥好辯解的
到底是什麼心理素質才會幫忙辯護?
作者:
TPDC (Anxuan)
2021-02-11 00:59:00讓他們接受程序的正義吧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1-02-11 00:59:00律師不幫當事人辯護,才是瀆職。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02-11 00:59:00有錢啊 大案還可以賺一波名聲
作者: steverxxx (膝蓋骨外移) 2021-02-11 01:02:00
去找本刑事訴訟法翻一翻吧
作者:
oldpoet (老詩人)
2021-02-11 01:03:00程序正義啊,不過說實在就做做樣子而已
作者:
share8426 (share8426)
2021-02-11 01:07:00再怎麼罪大惡極的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好嗎?台灣到底有多落後?別連非洲都不如好嗎…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21-02-11 01:17:00還有確保他受到的懲罰符合他的罪行的意義 別被同夥甩鍋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1-02-11 01:26:00就算確罪,犯罪細項或程度沒律師幫就隨控方玩,40年把你搞成無期。你說犯人自作自受就算了,那種反正你刑期一樣,就把難破的案都丟給你吞,讓真兇逍遙法外的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