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jose (jose)
2021-02-12 13:03:05不合理,
從法律觀點來看
檢察官起訴與法官判案不一樣,
並不需要到達合理確信,只要有足夠嫌疑就可以。
「罪疑唯輕,是給法官用的,不是給檢察官用的」
該案從柯兒有吸毒反應(證實有施用毒品)
寄件人是熟人無過節(排除陷害可能)
手機遺失的反常行為
該當高度嫌疑無疑。
再看看檢察官不起訴理由
「沒有人寄送毒品會寫上真實姓名」
對方表弟就是「寫上真實姓名」,直接推翻檢察官的胡言亂語。
再加上這句話根本通不過經驗法則
已有充足可疑證據檢察官卻不起訴,
已經違反刑法125條,該當濫權不起訴罪
建議可走檢查...
監察院....
行政法院....
立委監督....
好吧,沒有管道可以制衡,無敵
作者: liuyc888 (志) 2021-02-12 13:04:00
絕對不合理 我只相信八卦法律專家
作者: ufap 2021-02-12 13:05:00
綠色就是司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02-12 13:05:00那個野雞大學教學生罪疑唯輕是法官用的
作者:
nerevian (I GET YOU)
2021-02-12 13:05:00滅證串供早都做好了 還幻想體制內合不合理 XD從事發當日調查局的反常做法就註定結果了 笑死人了 台灣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21-02-12 13:07:00
除非總統良心發現出手不然無解
作者:
QBey (Q貝)
2021-02-12 13:11:00大家都說司法爛 但是遇到政治又歸隊跳針 爛也是台灣人自找的
就結論而言,這幾位檢察官的選擇很正確不是嗎,就像一顆石頭丟進湖裡,起了點漣漪,但過了個年後,誰還記得、誰還在乎!他們繼續升他們的官。
有人不知道檢察一體,檢察官是法務部(行政院)管的嗎?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記憶) 2021-02-12 13:17:00
好可憐 被某樓嗆爆了
作者: spzper 2021-02-12 13:19:00
未來寄毒品要用真實姓名喔XDD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21-02-12 13:24:00低能綠共 笑死
作者:
kerodo (kerodo)
2021-02-12 13:27:00相信手機真的掉了,相信真名無犯意,相信老爸是柯
作者:
hipab (嗨趴)
2021-02-12 13:27:00你各位生在台彎第一天認識法綠人?
作者:
kerodo (kerodo)
2021-02-12 13:28:00以後如還有類似,檢察官不相信,那就是做人太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