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1-02-12 15:27:19
※ 引述《nothisman (在人海中迷失)》之銘言:
: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結局很意外
: 徵標誌,所以單從遊戲帳號或虛擬人物ID、角色名稱等,無法與現實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
: 產生連結,更不會在真實世界中毀損名譽,最後罪嫌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一下可以以下不行
真有趣
法律的標準看檢察官的心證
4說
如果他罵到那個不起訴的柯兒
大家覺得下場會是不起訴的
推文表達一下巴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2-12 15:28:00
沒有如果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1-02-12 15:32:00
如果單純只罵ID也沒有連結式概念嗎?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21-02-12 15:37:00
每次看到這種判決就會替那個被沒收鍵盤電腦的胖子默哀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12 15:38:00
胖子只是沒骰到對的法律人 每個法律人見解都不一樣
作者: qw5980162 (學不會)   2021-02-12 16:28:00
笑死 你可以去看多少網路上罵人的都是以不起訴處分結掉 不然你可以去罵罵公眾人物創的id被告 包你被起訴或者是以253不起訴 或253-1緩起訴個案情況本來就不一樣 只拿幾種案例來說 有啥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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