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惡棍」 猛轟「一芳」遭求償3100萬

作者: hugh509 ((0_ 0))   2021-02-12 23:58:32
哈哈哈,這是民事庭啊
感覺台灣司法還是很公正
有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本來就在告訴方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證據不夠完整,輸掉官司不是很正常嗎?
何況刑事偵查庭也是證據不完整不起訴
刑事偵查庭都不起訴了,民事庭還能贏喔?
要怎麼贏? 哈哈哈哈
輸掉偵查庭就該花多一點錢請夠力的律師調查
法庭是講證據的好嗎
作者: alcpeon911 (杯具)   2021-02-13 00:05:00
雞排騎士:
作者: OforU (待)   2021-02-13 00:38:00
如果要自己舉證 對方真實身份 那好奇 那ptt的鄉民們 怎麼被告的
作者: ww1234528 (ORION)   2021-02-13 01:13:00
Ptt被告的通常是刑事案件 法院會幫你找人 單純民事案件你只能自己去問站方要不要給你資料或者看能不能肉搜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21-02-13 01:16:00
法律不行就走私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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