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因為$$$啊
現行法規規定物理治療師一定要有醫囑才能執行醫療行為
這代表什麼?
就是不管怎樣你就是要給醫生賺一手才輪到物理治療師
有時候我就是要給某個物理治療師看
但我還是得要去給中醫師還是復健科隨便開個診斷證明物理治療師才敢幫你看
當然你跟物理治療師看過一兩次之後就不用了
但這在法規上還是違法阿
你明明就不需要醫師診斷
但卻還是要那張診斷證明
這不是很奇怪嗎?
※ 引述《icemaydays (天若有情)》之銘言:
: 前一陣子物理治療要修法
: 讓物理治療師可以獨立從事治療
: 不需要經過復健科醫師
: 結果被復健醫會痛批
: 講得好像物理治療師是半桶水兩光師
: 不能獨立一定要靠他們才活的下去
: 後來修法真的如他們說的一樣失敗了
: 復健科醫師跟物理治療師是世仇嗎?
: 為什麼要阻擋人家獨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