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蔡曉婷
: 3.完整新聞標題:
: 周潤發膝下無子身後捐出56億財產 親姊昔睡公園4字回應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天王」周潤發和「發嫂」陳薈蓮結婚35年,累積約56億身家,早年他便和太太說好,兩
: 人因為膝下無子,已成立基金會,身後將捐出家產做公益,讓粉絲十分欽佩。而周潤發的
: 攝影師姊姊周聰玲2018年上廣播節目時證實此事,他讚弟弟對家人溫暖,工作事業有成,
: 對於捐出家產的決定也讚揚是「光宗耀祖」。
我相信發哥是真心想做慈善的
但在台灣
好奇問一下
基金會是不是有錢人的避稅工具???
之前有聽說
基金會的開銷8-9成是人事費,1成才是捐助各地弱勢團體
台灣的遺產稅,超過一定金額,要被扣50%???
但如果是成立基金會就不用
成立基金會給自己家族的人經營
這樣就邏輯上是可行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