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湯寶隆
3.完整新聞標題:甩拚功獎亂開單惡名 高警首創「精準執法」上路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215/2OJKCLO7PZG5HJ47WOD5B77XU4/
5.完整新聞內文:110-02-15
高雄市民看過來!警察為拼功獎濫開單,不僅無助交通改善,也屢惹民怨,為了改善這種亂象,高市警方率全國之先,首創「精準執法」,由各分局提報轄區易肇事路段,同仁若不在提報的路段開單,將不再敘獎,這項創舉從二月初實施,目前全市已提報八百零六條路段,列為「精準執法」路段。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吳武煌表示,精準執法目的是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執法地點,從易發生交通違規的路段,改到易發生事故的路段。不過據了解,此項構思源自前任局長劉柏良,有感於少數同仁為了衝功獎,有利往後的遷調,才會選擇易發生違規路段進行取締,這種方式不僅讓用路人荷包失血,更易導致民怨,為了減少類似情形,才構思「精準執法」。
根據警方統計,目前全市十七個分局已提報八百零六條路段,除了道安會報所提列卅條易肇事路口,還涵蓋全市各重要路口,提報前三名,分別為楠梓分局一百卅五條,湖內一百零八條、前鎮分局一百零六條,另新興分局與小港分局僅提報十條吊車尾,比六龜分局的十五條還少。
警方說,未來員警只能在提報路段舉發交通違規,才能依「警察機關交通執法獎懲作業規定」予以核分,至於計分方式視開單類別而定,現行可計分有九十三項,如闖紅燈廿分、併排違停十二分、超速(依超速值)十到卅分、未禮讓行人廿分,行政警察四百分嘉獎一次,交通警察八百分嘉獎一次,每半年嘉獎以七次為限。
對於這項新措施,張姓市民說,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改善交通的目的,也破除政府搶錢的刻板印象,他舉雙手贊成。有基層警員認為此舉可匡正同仁為拼功獎不擇手段的心態,但也有人認為雖立意良善,但與警政署敘獎規定有所抵觸,執行下來恐有爭議。
作者: ppppppo (123) 2021-02-15 08:26:00
好慘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1-02-15 08:27:00
精準違規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21-02-15 08:27:00要選舉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21-02-15 08:28:00不是在易肇事路段路段 用路人就可以比較亂來了嗎?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2-15 08:28:00
難怪巨蛋旁的阿飆抓不到。路線都規劃好啦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1-02-15 08:28:00靠邀,容易違規不就代表設計不良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02-15 08:30:00= =這想法 有趣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21-02-15 08:31:00所以非提報路段可以盡量違規了,警察不會在這些路段開單啦,開單沒好處嘛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21-02-15 08:31:00
我快笑死高雄那種交通亂象,警察混得成這樣叫亂開單???
作者: shock0905 2021-02-15 08:38:00
知道違停要停在哪了吧未來就是跟台中一樣,警車開過去,說聲這不是我的區,就閃了
作者: greensaru 2021-02-15 08:40:00
不要開,就不會有民怨囉~素不素
作者: letxinter 2021-02-15 08:41:00
笑死 精準違規地段衝起來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1-02-15 08:43:00高雄讚!貼心~有些路口就很容易小違規~開那種單沒意義
看起來很好啊,而且無取締路段本來就遠比取締路段多,重點放在阻止交通事故才是對的
作者: movieghost 2021-02-15 08:43:00
不要抓最精準
作者: letxinter 2021-02-15 08:45:00
到底哪個人頭殼撞到提出這種東西啦
作者:
kerodo (kerodo)
2021-02-15 08:46:00有暖男的城市,連警茶都很暖,不過話說回來,真有獎勵早就狂開單啦哪來的獎勵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21-02-15 08:57:00低能執法
作者:
cr5 (東東)
2021-02-15 09:04:00哇靠~原來高雄有警察欸~
作者:
PaoWann (好像什麼事沒做)
2021-02-15 09:05:00哇還承認以前亂執法欸 好棒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21-02-15 09:14:00噁心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2-15 09:24:00吃案執法吧
作者:
DPP48 (DPP48)
2021-02-15 09:26:00暖
作者:
cyora (小鳴)
2021-02-15 09:34:00其實就是「選擇性執法」,有時也很無奈啊,人力物力不足。但如果要這樣就別再限縮民眾的檢舉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