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營運的是文教中心、運動中心
有很差嗎?
基本錢都給拿去
建風電(一兆)、軌道(一兆)、拆核四(一兆)
文教建設哪有上面的重要
沒錢當然只能BOT啊
還有,保守如採購法
一些公家機關為了遵守採購法
買到的電腦設備常是怎樣的大家心照不宣
合法且合理的腦殘
※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這很正常啊
: 對學校來說
: 校地還是他們的
: 蓋宿舍或教室也不用出錢
: 出資方經營部份商場50年後
: 把土地跟地上建物還給校方
: 校方在出租還可以收租金
: 也不用負商場或宿舍的管理責任
: 這種BOT重點就是條件列清楚
: 不要像北市被遠雄綁架就好
: 並不是BOT就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