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WEI40 (納爾遜氏鎖)
2021-02-16 15:19:03※ 引述《vntlu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自由
: 2.記者署名: 2021/02/16 08:3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搭個電梯也能打架 高雄夜店鬥毆1傷送醫急救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新興區一家夜店今晨3點30分,傳出2名男子發生鬥毆,其中劉姓男子(33歲)遭打
: 血流滿面,民眾報案將他送醫急救,幸無生命危險,新興分局快打部隊趕現場處理,將涉
: 案的楊姓男子(24歲)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 新興分局今天指出,上午3點30分許接獲報案,指轄區一家酒店發生鬥毆事件,獲報後立
: 即調派新興分局快打及保大警力趕往處理,經查受傷民眾劉男與楊男酒後欲離開該店,搭
: 乘電梯時2人發生口角,楊男疑情緒失控毆打對方,造成劉男臉部受傷,經送往高醫診治
: 無生命危險,警方將楊男帶回偵訊,傷者堅持提告。
: 楊男告訴警方與傷者劉男不相識,因不滿劉男突然對一名女子吼叫,因為「見義勇為」,
: 才告誡劉男不要兇女人,不料對方推他一把,他才憤而教訓對方一下,警方問製筆錄後依
: 法送辦。(11:10更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40379
: 6.備註:
這個我知道
我有一個朋友
有一次曾經受委託到外地辦事情
結果在旅館裡面遇到一個小混混在欺負一個風塵女子
當時他看不過去講了幾句,卻被小混混一把推開撞壞他的眼鏡
結果他一氣之下就狂毆那個小混混
連那個小混混最後拿錢要賠他都不收
直接把錢給被欺負的女人
但後來那個小混混還是找了警察要抓我朋友
還好當時那個女人早就預見這個狀況
早一步帶他先離開了
這個事情告訴我們
以後如果遇到這種事情的話
先存證報警才是正確的,以免被公親變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