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有打電話去醫院
我原本已經計畫好要簽預立醫療決定
但印象中醫院跟我說
好像要兩個家屬
還是一個家屬一個朋友一起來
我今年都已經快40歲
我要決定我自己的預立醫療
搞得跟未成年人去辦事一樣
要收費 沒問題
但為什麼成年人要決定自己要不要簽文件
還要別人陪同
這點我實在不能理解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2-17 07:23:00怕你家人不能接受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2-17 07:24:00緊急聯絡人的概念ㄅ
作者: ESL63 (靜電) 2021-02-17 07:27:00
因為會告人的是還活著的人
作者:
cck525 (′˙ω˙‵)
2021-02-17 07:28:00同感..怎麼會變這麼麻煩 而且一般誰有時間陪你去醫院
作者:
kiaia (呼倫貝爾大風車)
2021-02-17 07:36:00沒弄好變成醫師和醫院一起跑法院應付你家人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17 07:40:00主要是主觀很容易被操弄吧,所以考量上會審慎。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1-02-17 07:41:00
因為會告的是活著的人
作者: Firmamentee (服光掠影) 2021-02-17 07:41:00
你快死的時候真正做決定的不是你沒先跟家屬談好也沒辦法善終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1-02-17 07:51:00這法只是掛個名騙票,根本不是病人自主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21-02-17 07:52:00公證人的概念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21-02-17 07:53:00沒家屬的呢?隨便找路人嗎?
家屬也要同意瞭解才行。不然你失去意識的時候只要家屬一堅持,全套醫療都還是一樣來喔
作者: notneme159 2021-02-17 08:28:00
家人會擋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21-02-17 08:35:00這法防活人不是防死人 這樣想你就懂了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1-02-17 08:43:00窮人爛命一條不用煩惱啊
作者: wewants 2021-02-17 08:55:00
所以只需讓家人全都知道 根本不用浪費時間金錢去簽預立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1-02-17 08:59:00把它當成立遺囑
作者:
howwhat (嗯哼~)
2021-02-17 09:09:00帶家人一起辦 相互見證阿
作者:
rane (Frost)
2021-02-17 09:19:00大體捐贈也類似,也是要我家人簽同意書,不然就得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我覺得應該尊重心智正常的成年人的個人意願,並以法令去解決過世後親友可能不贊同的問題,而非像現在一樣提出一堆繁雜的要求來避免問題。強化法令簡化程序才有利於推廣
作者:
cck525 (′˙ω˙‵)
2021-02-17 09:23:00寧可找公證人 也不想找家屬 感覺很怪
作者:
widec (☑30cm)
2021-02-17 09:34:00醫院怕阿 台灣一堆恐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