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屁孩伏擊猛砍陌生人20幾刀 竟因「在超商被瞪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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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蘋果日報 李奕緯/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馬偕醫院去年2月9日凌晨發生驚悚砍人事件,一名30多歲胡姓男子在醫院外
正要騎上機車,突遭一名林姓少年與22歲何姓男子持開山刀埋伏猛砍20幾刀,導致右手臂
動脈、右腿肌腱斷裂的嚴重傷勢,而何男被捕後,對於犯案動機竟稱:「因為在超商被瞪
了一眼。」士林地院依重傷未遂罪判何男3年6月徒刑;林姓少年另由少年法院審理。
判決指出,胡男2020年2月9日凌晨12點許,在淡水馬偕恩典樓前方空地正要騎上機車,卻
看見機車旁停了一輛白色汽車,還衝出來2名惡煞嘴裡不斷罵著髒話,手裡拿著開山刀對
胡男一陣猛砍,胡男轉身逃跑,跑了3、40公尺後跌倒在地,2煞還緊追不捨,胡男只能舉
起手、腳保護身體,感覺手、腳遭砍了20幾刀,何男、林男犯後隨即駕車逃逸。
檢警介入偵辦後循線逮到何男、林男,被砍的胡男卻稱完全不認識這兩人。何男也供稱,
與胡男並不認識,只是案發當天在一家超商外被胡男瞪了一眼,當時他又有喝酒,衝動下
就決定讓林男駕車尾隨胡男,並以車上的刀械埋伏攻擊,「給他一個教訓」。
何男的律師則辯護稱,何男承認砍人犯行,但他年僅22歲,血氣方剛,平時從事物流月入
僅3萬元左右,經濟狀況不好,案發時又飲酒精神狀況不佳,只砍了4、5刀或7、8刀,傷
口都在手腳等非要害部位,並無殺人或重傷害犯意,雖然胡男被砍時聽到何男不斷罵「給
你死」等等,但那只是情緒發洩用語,何男願意道歉並賠償10萬元。而對於何男求和,胡
男表示拒絕接受。
法官則審酌,何男犯案動機僅是被瞪一眼,與胡男並不認識也沒有恩怨,應該不會因此產
生殺人犯意,且何男犯案時可以攻擊心臟等要害部位卻只攻擊手腳,可見確無殺人犯意,
但仍認定有重傷害故意,不過胡男手腳並未造成機能毀敗的重傷害結果,因此最後依重傷
未遂罪判處何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