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璇
批韓國瑜包庇李佳芬家族盜採砂石 黃國昌挨告獲不起訴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於第15屆總統大選前,踢爆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家族利
用權勢盜採砂石,且韓擔任立委時疑涉特權關說。韓提告黃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台北地檢署認為黃有監察院資料佐證,出於善意而發表評論,沒不法犯意,今依罪嫌不足
,給予不起訴處分。
前年11月29日,黃國昌開記者會指控,李佳芬家族過去在濁水溪西螺大橋附近的行水區盜
採砂石,且在政府提出聯管計畫要求抽砂船離開河川後,透過濫權手段把「河川地」變為
「浮覆地」,解決李家問題、滿足採砂牟利的需求。
韓國瑜辦公室不滿黃在選前緊咬不放,前年12月2日委請律師葉慶元赴北檢提告。黃國昌
否認不法,辯稱擔任立委期間接獲民眾檢舉,指韓在擔任立委期間曾濫用權勢,將「河川
地」改為「浮覆地」,由李佳芬家族所開設的大通公司非法占有。
黃說,經向經濟部水利署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機關陸續調取相關資料,發現檢舉內容確
有相當佐證,因此透過臉書與記者會公開質疑韓,並在前年12月3日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若非相關行為已逾刑事追訴時效,本欲依法提出告發。
檢方查出,黃確曾針對大通占用公用土地情事及相關判決,請水利署派員說明並調取資料
。大通除曾被經濟部裁罰外,還在1999年間向雲林縣政府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為礦業
用地,完成場勘後,簽辦意見書載明違規使用,破壞原農地性質。
監察院過往的函文內,也顯示大通設置砂石場,經國有財產局雲林分處通知應給付「不當
得利使用補償金」及回復土地原狀。檢方認為,黃國昌以立委身分,就可受公評相關議題
提出質疑,並出於善意為適當評論,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不法犯意,罪嫌不足。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g8Zb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