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cts (終於有個棲息地)》之銘言:
: 1.代理商花錢參與研發結果賭成功
: 2.成功代價拿到大中華 中,港,澳,台銷售權
: 這麼簡單的商業理論可以炒這麼久啊
: 跳過代理商跟原廠購買代理商有權跟原廠抗議 再一次強調代理商花錢賭成功合約就明訂
: 有大中華地區銷售權
: 懂嗎?
1.代理商有眼光,高明...
2.代理商也有權跟原廠抗議...
3.就算代理商影響力不大,契約沒有專屬,他也有權跟原廠抗議
4.但是原廠是否理會代理商,是看他們雙方在利益跟長期合作上的考量..
5.臺灣如果也有要跟這個代理商長期合作,也應該要考量...
6.但是臺灣應該不會跟中國代理商長期合作,所以選擇直接跟原廠協商..
7.原廠、臺灣採購方、代理商,三方利益不同,商業競爭就是這種狀況,看各自的需求..
8.尋找最有力的供貨者或採購者,是商業理論的ABC
9.臺灣試圖直接跟原廠接洽,但是原廠因為自身需求考量破局...
10.臺灣同時向多個供貨者採購,因此最後從其他生產者取得貨源....
所謂的商業就是這樣直覺又簡單,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趙少康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