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要賠一千萬以上
但台灣很奇怪,很喜歡數字隨便說,法官也判好玩的
沒人去管人家會不會賠的起
記憶中美國有些案例是法院判賠後
國家先墊這一千萬
然後國家跟窮人求償,逼他每天工作,直接從薪水裡扣薪到還完為止
沒工作又還不起嗎?那就去吃牢飯
在美國甚至有不少作爸爸的付不起給離婚前妻的贍養費而入獄的
另外,吃牢飯還是要工作,不過薪水更低,時薪甚至不超過一塊錢之類的
美國很有趣的是反奴隸法律不適用於囚犯
所以這裡其實還是個擁有奴隸制的國家... 目前有兩百萬奴隸
扯遠了
這樣問好了:
要是給你一億元換腦損傷,牙齒爛三顆,老婆離婚,你各位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