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krat (I'm back)》之銘言:
: 幾個個人經驗可以參考一下,我在轉職的時候曾經回台灣單車環島。
: 中南部省道有個特點是紅綠燈超多,遇到每個住宅小巷或田間小路都一個紅綠燈,
: 但是離峰時幾乎沒車。
: 變成小巷出來沒車也要等超久,而幹道走兩步就要停紅燈,自然很多人闖紅燈。
: 與其指謫民眾不遵守燈號,不如想想這種設計的原因。
: 其實就是蓋建設比教育簡單,而且有利潤。
: 在歐美幹道和小巷的路口很少燈號,前提就是路權觀念。
: 畫個線立個stop sign,分支多一點就弄個圓環,沒受過教育的也知道怎麼開。
: 因為沒路權概念的根本拿不到駕照。
: 台灣雖然教育水準高,但很多尊卑觀念停在80年代。
: 掌權的,有錢的,開車的。到處都是階級。
: 但是這些階級早就不存在了,騎單車的可能比開BMW的富裕,
是啊, 但是你認為階級消彌會是瞬間切換的嗎? 至少在觀念上就是不會嘛
前陣子才一輛重機下坡自己滑到對向名貴轎車底下撞死的案件
名車駕駛死不肯道歉, 還嗆說難道對方自己去撞山壁也要申請國賠嗎?
法官判決汽車駕駛需負7.5% 肇責, 你不覺得這種趴數很可笑嗎?
如果真的就不是汽車能避免的為何不按照道理判零趴即可?
還不就是過去的大小車倫理階級觀念, 大車撞小車無論如何就是多少你得負責
不知道你有沒注意到, 近年來的機車A1類肇事率漸漸從低於自用小客車的情形
慢慢爬升成高於自小客? 你覺得是機車駕駛素質變差嗎? 我就不覺得, 我認為
汽機車的素質多年來就是一直都很差, 沒有什麼改變, 但是是警察的執法態度
改變了! 新一代的警察漸漸不吃過去那一套大小車有階級差異的觀念, 有事發
生他也不想再扮演過去威權的角色, 強迫要大車基於階級必須同情小車, 大家
就事論事結果就是這樣啊, 畢竟現在科技時代, 警察也沒有權限要求什麼大車
就是要同情小車了
: 一般社會中堅的知識水平也早就超越掌權者。
: 但是我們交通設計還是把人當不可教化的愚民,上個世紀的車本位概念。
: 先預設你會違規,所以裝更多燈號和監視器,畫更多待轉區。
: 官員想的是不出事,而不是運輸量和用路人的便利性。
: 的確現在突然撤掉路口燈號然後指望駕駛人搞懂誰能先開是不可能的。
是啊, 你就也知道實務上就是不可能嘛, 你有給政府足夠的威權來管理這種
再簡單不過的情況嗎?
: 但是不從交通制度和教育開始做再過十次政黨輪替都沒用。
: 美國8+9都拿得到駕照,台灣人都有唸書不可能做不到。
台灣早就沒有國格了, 政府不管做什麼都有人就是要對抗, 你台灣政府有
魄力像美國政府那樣出鎮暴警察或者甚至是民兵來管理街頭混亂嗎?
: 最後一點真的跟民族性有關,台灣人時間真的很少,
: 完全不能等,連捷運電扶梯幾秒都要搶。
: 這也許跟我們高工時有關。
: 但是沒辦法等待,就沒有禮讓,也不會有路權。
這就是所有問題的正解, 就不要牽拖人家弱勢政府了
: 耐心是美德,感謝持續關注這議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