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cuKobe (逢甲狗鼻)》之銘言:
整篇系列文跟推文看完之後
覺得台灣人的邏輯真的是神奇
難怪都選出一堆白癡...
這類動物
如果沒人引進根本沒辦法渡海來台
也就是說要追究責任
應該是要去查到底是誰引進的
查到之後將其送上法庭
並且要求立法委員立法擅自引進外來種生物者,必須判處OO年有期徒刑
先避免引入生物的台灣人
後續剩餘的生物和原產地國家接洽
看能不能將這些原生種送回去
如果不行的話,大概也只剩下安樂死一條路了....
推文跟系列文看下來
台灣的法界會爛不是沒道理
立法的亂立
修法的亂修
判法的亂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