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ta (llll)
2021-02-20 21:46:44大概是第八條: 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
、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
毀棄、損壞或隱匿
我覺得找好一點的律師, 不一定會輸
作者: sa87a16 2021-02-20 21:48:00
綠共:在吵,也辦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1-02-20 21:48:00
連自己人都不能洩漏真名才是王道?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1-02-20 21:52:00不要遇到恐龍法官就不會輸吧
按照你的論點,那情報也不用交付啦,因為一說出去給長官就是洩密,是這樣嗎= =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1-02-20 21:54:00辦信用卡用本名、實際機關,算不算洩漏?好奇情報人員怎麼辦信用卡的
哪來的自爆?主任在情報單位(這是一個簽結保密條款,而且忠誠的地方)說的事情,當然不是洩密啊。
作者: flarecutter (flarecutter) 2021-02-20 21:56:00
靠北 人在台灣也是會被接觸滲透 哪會無保護價值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1-02-20 21:56:00調查站會印名片,難道名片的是化名?
你懂保密條款的意思嗎?假設沒人違反保密條款,在那個環境下說的事情就不會外洩,懂了嗎?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1-02-20 22:01:00老婆、親友有簽保密條款嗎?
你講得沒錯 但問題是訓練中心主任難道一輩子都在訓練嗎?
作者:
gn1384181 (gn1384181)
2021-02-20 22:11:00有聽過被判7年的都可以凹到緩刑了,真的要看律師的能力了
作者:
C32AMG (囧)
2021-02-20 22:23:00調查局調查站是法務部沒啥機密性
那長官不就可以當土皇帝了?你去告他就反告你洩漏機密
作者: samnpc 2021-02-20 23:15:00
提出告訴跟ptt po文能一樣嗎,舉例舉的也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