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監委蔡崇義兒涉性侵 他關切的貪汙議員已到外役監
4.完整新聞內文:
監察委員蔡崇義之子被控性侵女同志,遭檢察官起訴,除本案外,蔡崇義曾就苗栗縣前議
員李聰祥貪汙案認定李未以脅迫方式強要茶室讓他入股,監委指示法院應該作出「無罪判
決」,引發非議。最高法院2018年8月29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等判李7年徒刑定讞,但
李翌年3月20日就移入明德外役監,法界今再議論「公平嗎?」。
2014年間,苗栗縣議員李聰祥被控藉議員身分涉嫌插乾股,並勾結王姓員警洩漏勤務表,
以利合夥經營的2家色情小吃店及按摩店規避警方臨檢,他另涉詐領議會出席費等案,檢
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中高分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李7年徒刑,李不服其中被認定涉強制罪判
處10月徒刑(不得上訴第三審),監委蔡崇義認為判決疑未詳查事證而率判,有違失。
2018年7月,監察院通過蔡崇義的調查報告,要求法務部為李聰祥提再審,時任時代力量
立委的黃國昌批評監察院行使「太上司法權」,並指監院「超音速」在李聲請再審遭駁回
後,馬上要求法務部為被告提起再審,質疑為特權服務。
當時黃國昌疑惑監委「為何獨厚這位黑道議員?」、離譜地要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李2018
年8月29日經最高法院判7年徒刑定讞,他則在2019年3月20日轉入被視為「爽監」的外役
監,法界人士也質疑「是否有人替權貴服務?」。
法界人士表示,很多人遇到兩種情況都想找人「喬」,一種是當兵想當爽兵,最好是找人
幫忙當軍官的駕駛兵,另一種就是入監的人想進外役監,李如何進外役監,國人自然好奇
。
此外,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在彰檢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侵占公款案,監察
院認為辦案過程有諸多瑕疵而彈劾,也曾掀起法界震撼。陳隆翔認為監委蔡崇義、高涌誠
應迴避卻沒迴避,嚴重違反自律規則。職務法庭後來判陳隆翔不受懲戒,監院提再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5261659
6.備註:
陳隆翔就是有名的段宜康曲棍球案,決定不起訴,卻被監察院調查的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