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有次從台中南下回高雄,
開到台南到高雄路段時,
突然下起滂沱大雨,
這輩子開車真沒遇到那麼大的雨,
雨刷都開到最速了,
前方車子的車尾燈還是看起來濛濛朧朧的,
想說雨刷沒用了,這樣一直刷也看的煩,乾脆關了雨刷,
結果....不到一秒就他娘的直接看不到前方車尾燈了~~
嚇的趕快再開雨刷然後車速放慢到60,
也開了警示燈,
完全不敢開內線或外線,
這時就很擔心後面會有車給我追撞上來。
還好最後順利開回高雄。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上網查看有沒有因為滂沱大雨而發生車禍的新聞,
還好沒看到~~~~~
鬆了一口氣~~
看了這裡有人貼的行車紀錄器,
你娘的勒!怎還會開那麼快!?
台灣一堆人開車騎機車的品性真是教人不敢恭維.....
看看這下好了~~害死自己也害死別人!
台灣人真是一堆學不乖的東西,
明明就一堆前車之鑑了,
還是一堆東西老是喜歡當別人的前車之鑑?
不知政府哪天可以規定以後生產的行車紀錄器一定要有包含車速紀錄。
如果所有行車紀錄器都有含車速紀錄,
這次事件就可以知道有多少東西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