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viya (^_^)
2021-02-22 07:00:13不懂欸
國安局檢舉信
說因為通過筆試 ,不可能不懂什麼叫做秘密協議
沒有遵守一定是故意的
直接起訴
結果這個警察已經是正式的警察了
領著人民的納稅錢
竟然可以不清楚自己在執行的勤務的法律
還可以拿警校時期的成績不好來護航?說成績差表示不懂法律,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欸,是在酸警察的考試太簡單,誰都能當上警察嗎?
既然實際的執法人員可以不懂法律,是不是應該不起訴的同時將他革職?執法人員不懂法律
檢察官的權力是不是有過度膨脹的嫌疑
以前是說恐龍法官判決
結果不起訴比法院一審判無罪還有用欸
根本沒人可以再審這個判斷是否不合理
那是不是說
我小學成績如果很差
做了犯法的事情都不是故意的
因為人家笨笨
通通可以不起訴
然後成績好的小孩
通通是知法犯法
如果做錯什麼 ,那肯定都是故意的、先起訴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