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鬼話
市長用公帑作秀可不可以 我覺得可以 只是你要有公益性質 要用在人民身上 市長不能是
主角
柯文哲蓋公宅 要剪綵也是作秀 為什麼就可以了 蓋公債的預算就超過七十萬 我就覺得ok
就是因為這個公宅是一個政策 對人民有影響 有好處
再簡單一點
如果是用公帑來舉辦馬拉松 很多人下去跑 柯文哲也下去跑 預算超過七十萬 是不是就可
以了?
馬拉松一定不是只有柯文哲一個人跑 是其他人也開放參與 用在人民身上 大家一起跑 所
以爭議一定比較小
所以這次這麼難看就是因為 這很明顯就是只有柯文哲可以參加的活動 之後也不會對人民
有任何效益
說是要宣傳自行車業的理由看起來更是牽強 上次你一日雙塔宣傳到最多的到底是柯文哲
還是自行車業?柯文哲身為人民的公僕 可以做業配嗎?很明顯不行,所以他最主要宣傳
還是自己。
照這個角度看來 十萬塊我都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