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21-02-22 18:02:22我覺得問題不是出在女方爸媽,女方父母的的要求都很合理。
是這位女友「滿20歲時就自己去凍卵」、
以及「他會想去攻讀麻省理工學院的博士學位」
這兩點,表示他還沒有想要走入被婚姻家庭綁住的階段,
都談結婚了結果雙方對彼此未來生活規劃都沒有共識,
甚至之前都沒有討論過,這樣還是先分手,對雙方都好。
不然到時候結婚後,說被婚姻綁住無法追夢
: 1.婚後第一個孩子的姓氏必須抽籤決定,若從母姓不得有議
: 2.逢年過節必須各回各的家
: 3.婚後不和男方家長住,女方出頭期款購屋,但貸款由男方負責
: 原PO表示,女友畢業於清大,未來如果有機會,還會去攻讀麻省理工學院的博士學位;而
: 他自己則畢業於台大,在美商公司當主管,年薪破百萬、還不到千萬。由於雙方條件其實
: 都不差,因此原PO最終決定,「這協議,我不簽!因為沒有我她也可以過得很好,沒有她
: 我也可以過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