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amel (=ˇ=)
2021-02-22 21:19:39※ 引述《ffreakk ()》之銘言:
: 不是影片
: 在健身房 三溫暖 游泳池 溫泉
: 都可能看到別人的裸體
: 有人成人之後沒有現場看過裸體嗎
之前去北海道泡溫泉
踏進更衣室就得裸
使用溫泉期間不得任意著衣
導遊的說法是拉近人與人心的距離
難怪自由的台灣人想自由都要去相對不民主較獨裁的國家
上次女版在討論
說同意同志愛但不想看裸體
轉頭又說誓死捍衛別人發言的權利
然後定義裸體是犯罪
拜託
裸體的犯罪是罪在其他騷擾行為吧
現在變成在旅館裸砲
別人透過光影反射再折射刻意看到的
是裸砲者公然猥褻
那要是奧蘭多布魯裸體來台
一定會有一堆善男信女跪滿整個機場狂舔狂騷擾
到底是裸體犯罪還是騷擾犯罪…
就連警察
明明知道台灣法律這方面已經很中性了
竟然不知道有勸阻不聽這點
跳過勸阻直接秀武器把人抓走
真的讓人滿心委屈
不過泡溫泉的時候我家我爸我哥我跟我兒都坦誠相見
感覺真的很和平,屁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