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正式公告,若要併828公投,必須在319前送件!
中央選舉委員會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送件須知
https://www.cec.gov.tw/referendum/cms/news/35032
本(110)年8月28日為公民投票日,本會業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110年5月27日發布投
票公告。為配合公民投票法60天的法定查對期間,以及如符合規定應於10日內為公民投票
案成立公告之期程,提案人之領銜人應於3月19日前向本會提出連署人名冊,且連署人數
符合規定者,始能確保該公民投票案能於8月28日舉行投票。
※ 引述《Hyuui (修)》之銘言:
: 身為應該可能大概也許是全國最懂公投的人,所以來認真說明一下。
: 藻礁公投是2020年12月17日進入二階連署,按公投法第12條,應於六個月內「一次提出」
: 連署人名冊(黃士修條款)。
: 理論上可以連好連滿到2021年6月17日。在此大月小月差一兩天先不計。
: 但若要併在2021年8月28日投票,按公投法第17條,應於「公投日30日前改為90日前」公
: 告成案(黃士修條款),也就是5月28日前成案。
: 又按公投法第13條,查對連署人名冊應於「40日內改為60日內」(黃士修條款),查對後
: 10日內公告,必須在3月18日前送件。
: 再加上造冊時間,依照經驗需要一至兩週,所以一般訂在三月初達標。成案需要28萬份合
: 格連署書,送件35萬份才是安全門檻「的開始」。
: 安全數字還要依照中選會是否搞鬼而變動。
: 如果藻礁公投來不及在3月18日送件怎麼辦?其實還是可以連署到6月17日。
: 但按公投法第23條,必須再等到兩年後八月第四個星期六,即為2023年8月26日(黃士修
: 條款,又稱國安危機條款)才能投票。
: 如果6月17日還是沒拿到足夠連署書怎麼辦?
: 按公投法第32條,公告公投結果起兩年內,不得重提同一事項。但這是連署成功且已經舉
: 行公投,無論結果通過或不通過的情況。
: 按公投法第12條,逾期未提出連署書,視為放棄連署,原提案人兩年內不得重提。所以換
: 一批提案人和領銜人就好。
: 以上是辣個被執政黨認證為國安危機的男人補充說明,請大家勿忘今年8月28日有被執政
: 黨認證亡國滅種的核四公投。
: 遮摸刺激的公投,不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