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當初殺警案 一審判無罪
: 民眾一片譁然
: 就有一堆法匠來教育民眾
: 說刑法第19條 犯罪時沒有辨識能力 不罰
: 好了現在二審判17年
: 那些人臉現在腫了嗎?
這我一直對三級三審制度有懷疑就是這樣
在沒有新證據出現的情況之下
僅因為法官認定不同
結果就可能大逆轉
大家都是司法專業人員
為啥認定差距會如此之大?
且多數情況之下根本就會到二審
所以第一審到底有甚麼存在必要?
時間又拖得有夠長
反正二審的效力就是大於一審
不如這樣改
改成兩級兩審制
第一級事實審
第二級法律審
事實審也不用三人合議
由一個法官裁判就好
幫法官節省一下繁重的勞務
也幫人民節省一下高昂的訴訟成本
作者: greensaru 2021-02-24 17:00:00
不殺,何以正人心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1-02-24 17:01:00你法盲啦
作者:
DH3020 (ckcloud)
2021-02-24 17:02:00一審就用來看風向的呀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24 17:05:00反正這戲還有的玩 不管怎樣法官都是對的 錯的都有意見的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24 17:06:00綠共用一審來看風向,結果double kill,還多死了一個老爸良心不安,二審才改判17年,給人家老母一個交代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24 17:07:00判死刑就一直退 退到你免死為止
作者: smile5566 (W肥醬小肉W) 2021-02-24 17:07:00
反正法官是神 人民是法盲就對了 然後犀利法匠還要製圖教育法盲民眾真是辛苦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24 17:08:00如果再判無罪,我看要triple kill,有人要死諫了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21-02-24 17:08:00有黨證免罰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24 17:09:00*綠共殺我全家*
刑訴376條第一項修法的沿革自己去翻一下吧...你這被嗆法盲真的不冤
李登輝時代司改會議就說二審要改法律審了現在最高法院還會自己看事實說調查不清楚發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