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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官上班「需要紓壓」跑去種菜、釣魚 職務法庭判罰俸1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上班時間到海邊釣魚、種菜,遭同事檢舉,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由司法院逕送監察院審查,監院去年通過彈劾。
監院以9比0票數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判朱罰俸1年。
據估計,朱薪資損失約300萬元。
朱中和是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2009年屏東縣瑪家鄉北葉國小
應邀到中國成都參加「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但付不出機票、
護照費,同為原住民的朱中和得知,捐款10萬元給學校,
「拋磚引玉」後也有人跟著捐款。小學生圓夢,一度傳為佳話。
台南地院2、3年前接獲檢舉,司法院展開調查。政風處在
2018年11月5日至9日、2019年3月18日至22日、
2019年4月24日至29日、2019年6月23日至29日四度蒐證,
朱中和不假外出15日,扣除請假的8小時,
在法院內上班時間共計僅45小時52分。朱不是到海邊釣魚,
就是到向朋友借的農地種菜。
人審會討論時,朱說明因「需要紓解壓力」才釣魚,
並表示沒有因此而延宕工作,該補的工作都有補回來。
監委認為朱在辦公處所時間短暫,又不假外出釣魚、種菜,
且竟還申請加班4小時、領加班費,
未符合實際工作情況,敬業精神不足。
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朱中和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
近來掀起法界風風雨雨的「石木欽們」案,司法院也調查出
朱曾和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1次、收了翁8次襯衫,
不過因最後往來日已是2010年9月20日,
超過懲戒權行期間,司法院無從懲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75685
6.備註:
依法...舒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