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爬山住松雪樓「遲到13分」沒得吃…小六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40:59
我發現
大家真的很不常吃外食耶
至少吃外面餐廳的時候沒有待到接近餐廳的休息時間過
一個用餐時段前後大約三個小時
但是每一個用餐時段需要提早半小時準備
以及需要將近一個小時來進行打掃
一天如果供餐兩個時段 員工的分段工時就會加起來 9個小時
在不壓榨員工的前提下要怎縮短工時呢?
在接近打烊休息時間的時候.提早半小時趕客人
比較常用的手段有兩種
1.在一點半和七點半的時候跟客人說
對不起我們收銀要結帳了,可以麻煩先結帳嗎
2.在一點20和七點20的時候跟客人說
對不起我們供餐到時間要結束了,麻煩去做最後取餐~
這兩種說法都是同一個效果.
讓客人在打烊休息前半小時不會再點餐取餐
也就是說.之後就可以開始收拾菜盤和供餐區域
內場的人就開始打掃廚房
等到下午兩點或晚上八點以後客人離開就可以開始進行最後的收拾
這樣就可以壓縮半個小時的工時
很多出錢的大爺會說為啥不延長時間..
很簡單..因為你用餐到了最後時段根本只是在拖時間
偶而嘴饞再去逛逛拿塊肉來吃而已.
如果拖到最後才開始收.那員工整天的工時就會直接超過九小時
尤其是在偏遠的地方.像是松雪樓那個地方
供餐一直到八點.那員工勢必會弄到九點才能離開
八點半走跟九點走有多大差別我就不用說了
所以重點不是客戶幾點要走
而是餐廳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收拾
如果一直供餐到八點
那就只能八點以後才能開始了
沒額外損失?
對啊.員工多工作一小時也不是損失對吧
從松雪樓那個地方晚半小時離開也不是損失對吧
※ 引述《loopuntil (紫霖)》之銘言:
:   這個case來說,就算放進場對餐廳來說也沒有額外損失
:   因為是續住,成本早就包含在裡面,只要提醒必須在2000用完餐即可
:   如果都做到這樣,顧客還要繼續鬧大,店家也更有立場反擊。
:   規定就是規定這句話其實隱含下一句 
:   規定就是用來打破的
:   只是要看打破的時機點和後續付出的代價,來斟酌是否遵守。
作者: chnet3214 (嘟嘴[秋內])   2021-02-25 15:42:00
那用餐訂的時間提早結束 固定時間打掃下班不就好了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43:00
那個餐廳本來就給人晚進場的 他是沒券 先去看清楚文餐廳不是說 是旅館那邊近年改規定產生一些糾紛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1-02-25 15:45:00
餐廳的最後時間是晚上七點,七點後放不放人進去就是餐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45:00
這個案例就是旅館不給券 餐廳要收券才有錢拿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46:00
這案例的餐廳收客人到營業時間結束前20分鐘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46:00
我只是在跟那些說晚半小時又沒差的人解釋到底差多少
作者: rswa (rswa)   2021-02-25 15:46:00
餐廳該做都做了 還能被放上來公審 護航的好難看..XD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48:00
事實就是差超多的.照這規定搞每個月成本會多支出15%人事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48:00
哪裡有差 你就是包餐費了 本來就是算在支出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49:00
更糟糕的是多供餐的半小時.帶來不了任何收益
作者: rswa (rswa)   2021-02-25 15:49:00
跟奧客講邏輯好像也是很難啦..XD每個奧客都跟那對母女一樣 你看怎營業?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50:00
餐廳自己規定是收客人到7:40 他自己都算好好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50:00
多工作一小時???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1-02-25 15:50:00
改了有糾紛 不改也有糾紛呀...餐廳也是近年才外包 笑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21-02-25 15:51:00
結論:這種爛旅館倒一倒啦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1-02-25 15:52:00
一堆理盲 光看標題都能定罪了  真的還能有什麼救的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52:00
從頭到尾就不是他晚進場問題 一堆人拿這打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1-02-25 15:53:00
會從對方只是「單純」會怎樣來提出質疑,這不就是糾紛的開端嗎?
作者: puritylife (purity)   2021-02-25 15:53:00
你要打還不如打訂房續住早上是不是還要確認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53:00
??哪邊有說收客到七點40??19:40那是"最後出餐時間."不是收客時間
作者: rswa (rswa)   2021-02-25 15:55:00
規定就七點 改成七點半 查好資料來在說嘴好嗎= =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5:56:00
puritylife 你是不是那種一分鐘就可以端好所有餐點回位的那種人??39分進場 40分就全部拿好食物回位子吃
作者: rswa (rswa)   2021-02-25 15:57:00
明明就那對母女放上來公審? 變成別人要打..XD邏輯可以清楚一點嗎!? XD
作者: thirtyto   2021-02-25 15:57:00
做過餐廳都知道 內場會先關 外場營業時間到才關
作者: rswa (rswa)   2021-02-25 15:59:0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272871要護航的至少資料查對 看清楚新聞都有 ..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6:01:00
放了屁以後人就跑不見了
作者: jeff52 (Jeff)   2021-02-25 16:13:00
再怎樣還是有泡麵吃,根本餓不死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21-02-25 16:15:00
人家女森耶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21-02-25 17:02:00
都能出餐了還不能收客?什麼邏輯?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1-02-25 17:13:00
邏輯就是.讓你進場得給你足夠的時間拿菜而不是最後出餐時間是19:40.結果19:39還放人進去最後出餐時間不等於最後收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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