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公投是一個很危險的工具!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21-02-25 17:36:13
公投、法治、巨嬰化
  公投可怕的地方,在於將錯綜複雜的事態極度簡化。一個負責任的成熟決策者,會謹
慎識別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也會明白世事均有代價,萬物皆需成本,不同價值之間的取
捨必不可免。若力推一個「理想方案」,卻不同時考慮相應的實行成本與副作用,無異於
極力推銷商品,卻不告訴消費者買下去要花掉多少錢。
  然而在公投當中,因果關係也好,權衡取捨也好,都很難呈現出來。早在1932年,德
國法學家Carl Schmitt就曾經警告過公投的危險性。「(拙譯)就事物之本質,公投只能
偶一為之…人民只能說是或否。人民不能建議,不能協商或討論。人民不能統治,而且不
能管理。人民也不能制定規範,而只能透過『是』對於一個已經提出的規範草案予以批准
。尤其是,人民沒有辦法提出問題,而只能用『是』或『否』來回答一個已經提出的問題
。」Carl Schmitt在德意志威瑪共和崩壞前夕如是說(“Legalit酹 und Legitimit酹”,
S86)。
  基本上,對公共事務有想法,想要提案,這OK。但這個提案所贊成或反對的政策,跟
所想要守護的事物之間,真的有因果關係嗎?單單這一點,往往就是極具爭議的大哉問,
而且很容易用操縱提問方式來影響答案。縱使確有影響好了,影響是多大?替代方案的影
響是什麼?這些都是需要審慎分析的事,但在公投當中,卻被簡化為一個狹窄單薄的是非
題,讓「消費者」在沒有「明碼標價」的情況下勾選。另外,現行《公民投票法》第30條
第1項賦予公投結果高高在上的地位,可以讓法律失效(同項第1款)、強迫立法(同項第
2款)、還可以「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同項第3款)
。換言之,就是凌駕於國家常規體制。
  毋庸置疑,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決策方式。公投程序,其實具有跳過國家常規體制的
非常手段性質,跟法治(rule of law)有巨大的緊張關係。就法理而言,公投應該是被當
成一個迫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而且只能限制在少數爭論已久的重大問題。尤其是,絕不應
該容許輕易發動公投來處理日常爭議。否則,就等於是讓國家機關各司其職的職掌機能被
架空。因此,我認為現行《公民投票法》極低的提案門檻(最近一次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
萬分之一,參第10條第1項)、連署門檻(上述選舉人總數1.5%,參第12條第1項)、以及
生效門檻(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參第29條第1
項),乃是我國法制的最大問題之一。
  不論有多麼厭惡官僚組織(行政)、代議制度(立法)以及審判程序(司法),它們
都是維繫現代社會秩序的基石。若說有人不信任專家作出來的專業意見(如環評)、不信
任代議士的折衝協商,也不信任法官的認事用法,那沒關係,我會尊重這樣的「不信任」
。不過,難道針對一句簡化二分式提問的回答,就比較值得信任嗎?別人的專業評估作了
許久,真的就完全一無是處?可以用不談因果關係、不談權衡取捨的「是」或「否」動輒
予以推翻?單單是過去幾年,我們就已經目睹了許多充滿創意的公投提案,甚至有拿別人
的基本人權來投票者。這種作法的正當性,我高度懷疑。
  這種作法如果再繼續擴大下去,很容易就會給有意道德勒索者可乘之機。支持(或反
對)某項政策,卻沒辦法通過主管機關的專業評估,也無法以理說服法官?沒關係,召集
一群人,以泛道德化的方式強調我們站在正義的一方,亟言我方主張多好多好,「四足者
善,兩足者惡」,自然有些人會在「幫忙積德行善」的布施心態下簽署連署書,儘管他們
既不明白因果關係、也沒有作出權衡取捨。
  反正,就只是簽名而已,何樂而不為?不用自己付出成本,又可以讓自我感覺良好的
「善事」,向來能夠讓許多人欣然樂從。然而這樣一來,整個社會很容易就會因為公投而
疲於奔命。至於提案方則幾乎是有利無害,如果公投沒過,提案者也累積到了光環;假如
過了,更可以此逼迫國家機關俯首聽命。
  問題是,如果公投結果事實上根本不具可行性,抑或所需成本大到難以接受,那要怎
麼辦?關於這一點,現行的《公民投票法》並沒有直接給出解答。理論上,支持方還是可
以抓著該法第30條第1項在地上打滾,大喊「我不依我不依,法律規定『應由總統或權責
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你趕快想辦法把東西變給我。」這類不負責
任的臺詞。
  弄成這樣,其實就是在為政治的巨嬰化開啟大門。如果這還不叫危機,那這個世界上
就沒有危機了。
https://www.facebook.com/107877510631518/posts/448550229897576/?d=n
公投真的太危險了,以前都不知道有這麼危險
好險今天被點醒,要廢除危險的公投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02-25 17:36:00
太長了,可以用十個字以內講重點ㄇ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20-02-25 17:36:00
你要問啥
作者: Qaaaa (小Qa)   2021-02-25 17:37:00
真的 當初誰在推公投的?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1-02-25 17:37:00
政問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21-02-25 17:37:00
公投入美 清算藍綠 開放槍枝 解放台奴 福爾摩沙州 萬歲
作者: superhome (期待星與月之夜)   2021-02-25 17:38:00
時間空間不同之術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2-25 17:38:00
反正公投完噁甲照樣能結婚,綠共才不鳥你公投
作者: yymeow (ㄚㄚ喵)   2021-02-25 17:38:00
好啦我大綠共黨已經要萬年執政了,公投可以不要了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25 17:38:00
危險個鳥,民主就是人民自己負責;投到沒電也是自己承擔
作者: tsukasa107 (悫號:)   2021-02-25 17:39:00
真的 還好我們政府都不屌公投結果
作者: u87803170 (我想要追尋什麼?)   2021-02-25 17:39:00
字太多了 講重點...下次是不是要說總統直接民選很危險?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25 17:40:00
被電個幾次就會學乖,跟政治人物一樣,罷免幾次後,以後的人就不敢亂說話,勤做選民服務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2-25 17:41:00
這又誰喇?怎麼不問問黃國昌?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21-02-25 17:41:00
笑死惹
作者: takeda3234 (Tak)   2021-02-25 17:41:00
有沒有強制執政黨的效力再說吧...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21-02-25 17:41:00
看到一堆低學歷老人拿著KMT的公投小卡跟著投真低能
作者: cp109 (cp109)   2021-02-25 17:43:00
...以前 DPP在野怎麼說的?
作者: joky2001 (韓飛)   2021-02-25 17:46:00
挺核過關照樣不甩,又沒什麼強制力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1-02-25 17:46:00
蔡同榮表示: 公投是人民的武器耶
作者: JOKO58802218 (鋼鐵加魯魯)   2021-02-25 17:47:00
嘖嘖,你照投,我照做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21-02-25 17:49:00
當初DPP幹譙鳥籠公投的時候怎麼說的?時空背景不同?
作者: giaour (@,@)   2021-02-25 17:50:00
翻譯:民進黨說了算
作者: pomelolawod   2021-02-25 17:51:00
建議直接行政命令廢止公投
作者: smallsir2000 (養報紙)   2021-02-25 17:52:00
發動!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作者: NTUisgood (台大真好)   2021-02-25 17:57:00
馬的那當初核四呢?
作者: highkuso (小阿姨)   2021-02-25 18:06:00
你投你的,我做我的,果然可怕
作者: tengerinedog (橘子狗)   2021-02-25 18:07:00
公投過你政府有鳥你過了嗎?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1-02-25 18:09:00
這是吃到誰的口水?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21-02-25 18:11:00
公投護台灣?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21-02-25 18:18:00
所以民進黨才沒鳥過公投結果
作者: lemon81824 (大茶)   2021-02-25 19:13:00
時空背景不同,現在綠共執政,公投當然會傷害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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