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性侵認定不易 婦團籲別自責、要求助、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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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一名衛生局女職員生前控訴廖姓前長官性侵案,因證據不足,
被告獲不起訴處分,形同林奕含案翻版。婦團指出,權勢性侵認定不容易,但
不代表沒發生,司法調查時,應可以更細緻,而加害者與被害者的關係、外界
眼光等因素,常成為證據不足的關鍵,因此被害者應先保全證據,並且善用諮詢、求助管
道會是重要關鍵。
婦團數據與判決落差很大
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督導張妙如指出,以基金會2014至2016年服務數據,短短3年屬權勢
性侵案件就有129件,但司法院從2007至2016年,10年來用權勢性侵定罪僅115件。出現落
差主要都是證據上有問題。張妙如分析,加害者可能是前輩、恩人,造成被害者提告與否
產生矛盾,而在傳統觀念壓力下,若加害者透過安撫、承諾會負責及照顧,也可能讓被害
者相信「這不是性侵害」,進而接受提議及原諒,時間拖愈久,導致證據愈薄弱,但「旁
人看不出有受侵害跡象,不代表沒發生」。
張妙如建議被害者,發生當下若有不確定的心情,應先尋求諮詢,不要自責,注意「一不
二要」原則,即不要清洗身體、要就醫驗傷、要報案,以維護自己權益。
備註:
簡單說
不起訴或無罪
不代表沒有被性侵
只是剛好沒有證據
而沒有證據的可能原因
1.司法對女孩兒不友善
2.社會對女孩兒不友善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01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