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呂志明、甘庭嘉/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他找傳播妹嘿咻 多付5000還挨告!她控不戴套害「磨破皮」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30多歲的曹姓男子,住旅館後找了1名傳播小姐進房進行性交易,曹男不喜歡被約束,想
要享受無套的快感,雞頭表示要多加5000元,曹男買單後與傳播小姐在房裡翻雲覆雨,沒
想到事後竟被傳播妹控告性侵害,理由是她不同意無套發生性關係,曹男違反這個約定,
因此違背她的意願,甚至還因為無套還讓她柔嫩的下體磨破皮,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曹男
僅是找小姐性交易,並未違反告訴人意願,最後處分不起訴。
檢警查出,曹姓男子在去年12月初北上洽公,入住離台北火車站僅有10分鐘路程的「台北
路境行旅」旅館,曹男為了排解寂寞,透過LINE與雞頭連絡找了1名傳播小姐到飯店提供
性服務,曹男與對方談妥後,依約定滙款到雞頭所指定的帳戶,不久1位年輕辣妹就輕敲
曹男的房門,曹男見到後認為這個小姐優,是他喜歡的菜,就詢問對方做愛時是否可以不
戴套。
當時這名提供性服務的傳播妹並沒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曹男見對方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就
認為對方默許,開心的與對方進行赤裸裸的活塞運動。完事後傳播妹向雞頭反應曹男沒有
戴套,雞頭則與曹男連絡,表示不戴套要多收5000元,曹男認為值得,當場拿出錢交給傳
播妹。
沒想到原本只是一場性交易,事後這名傳播妹竟然對曹男提出告訴,指控當天雖然她是提
供性服務,但有言明必須要戴套,可是曹男卻違反她不戴套做愛的意願,並在不戴套的情
況下強迫與她發生性關係,這不僅違背她的意願,她的下體還因為對方的不戴套被磨破皮
。
對於被控強制性交,曹男覺得冤枉,他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辯稱傳播公司當時告訴他
,戴套比較安全,若不戴套有風險,必須加5000元,他當時除了匯款給雞頭性交易的費用
外,還另外給傳播小姐5000元,他並沒有違背對方意願。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曹男並未違背告訴人的意願,因此將曹男處分不起訴。(呂志明、甘庭
嘉/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225/UDAZI3SEVZDO7BJPURLWIZBMFE/
6.備註:
找傳播還敢不戴套,
不怕申裝成功?
真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