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2021-02-28 12:13 聯合報 /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自助洗衣店安全疑慮 法制局建議納消防法管理
4.完整新聞內文:
自助洗衣店安全疑慮 法制局建議納消防法管理
2021-02-28 12:13 聯合報 /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自助洗衣店興起,去年底台南自助洗衣店瓦斯氣爆造成四人受傷,衍生安全管理疑慮。台
北市政府首創訂定自治條例納管。立法院法制局指出,建議中央應主動邀集各地方政府,
就其轄內自助洗衣店管理上面臨問題進行研討,以強化各縣市的安全管理機制;並研議將
自助洗衣店納入消防法規管理。
台北市政府訂定「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若立法通過,業者須裝「微電腦
瓦斯表」及「自動遮斷裝置」等,且每年檢查增為2次,否則最高可罰5萬元,最快今年上
路。
「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辦法」明定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每半年完成自主檢查1次
,並應設置瓦斯及一氧化碳濃度自動偵測警報器。由於相關辦法僅為自治規則,無法規定
相關罰則,北市府又因此制定「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由於高溫烘衣機大多採用瓦斯加熱且無人看管,一旦起火或瓦斯外漏,恐因延誤處理而有
安全疑慮。2020年11月台南市永康區一家自助洗衣店,因瓦斯氣爆造成4名顧客受傷送醫
的事件。
法制局指出,隨著無人商店商機崛起,24小時營業的自助洗衣店在各都市人口密集地區快
速拓展。但目前僅台北市對自助洗衣店訂有規範,現行消防法令又僅適用於使用液化石油
氣、且串接使用量達80公斤以上的自助洗衣店,實際符合規範要件者,可能少之又少。
根據北市府統計,全台北市現有自助洗衣店計229家,其中215家使用天然氣、13家使用液
化石油氣、1家雙軌並行,實際上須依「消防法」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及辦理檢修申報者,
僅為少數。
法制局表示,現行狀況政府只能被動建議業者自主管理,恐不足以因應此一新興商業型態
潛在的公共安全問題。建議中央主管機關主動邀集各地方政府,就其轄內自助洗衣店管理
上面臨問題進行經驗交流與研討。
為強化各地方政府對自助洗衣店的安全管理規範,法制局建議,可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
全設備設置標準」,將「自助洗衣店」 納入第12條所列的場所,並依營業規模明定所應
設置之安全設備,以要求管理權人依「消防法」規定,設置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及定期檢
修申報,以確保公共安全。
依據「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營業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者,
應設置滅火器、標示設備、緊急照明設備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營業面積超過300平方公
尺者,應設置滅火器、標示設備及緊急照明設備、室內消防栓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緊急廣播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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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83281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