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小弟我在台東某家旅館上班
當初面試進來公司是支付月薪 月休六天 有兩天的加班費
但前幾天開會說如果員工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就改成支付日薪 (無論事假或病假)
假設請了兩天假 那就是只支付22天有到班上班的薪水
假設底薪23800 他就只支付23800/30*22=17453(時薪約99塊、日薪793、少放兩天假的加班
也就是我這個月請了兩天假 會被扣八天的錢
想瞭解一下這種給法是合法的嗎?
有鄉民可以幫忙解惑嗎?
作者: yyc2008 (MAGA) 2021-03-03 00:52:00
國家對公務員不就這樣搞嗎?私人企業上行下效罷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21-03-03 00:52:00明天直接打去勞動部問
作者:
YLTYY (winter)
2021-03-03 00:53:00塊陶啊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1-03-03 00:53:00這種職場就別待了,趕快辭職換新工作,順便到勞工局檢舉吧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21-03-03 00:53:00
去問勞工局,不過勞工局可能會勸你吞下去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21-03-03 00:53:00台東有法律?你不會去問酋長喔
作者:
SUMPO (盛保)
2021-03-03 00:53:00應該是要用扣的8
作者:
ai2311 (assa)
2021-03-03 00:54:00應該是違法吧 光沒經過勞工同意就站不住腳了一樓公務員哪有這樣算 請一天扣八天?別亂講好嗎?
不是 所以有合法嗎? 我離職後本來就打算討回之前欠的
台灣勞工就costco咩資方隨時退貨包含政府不爽不要做
作者:
MoDerF (瑪德法)
2021-03-03 00:57:00休假也是有錢領的 只算22天根本站不住腳
作者: zzro 2021-03-03 00:57:00
不然 你要投 國民黨?!
作者:
ai2311 (assa)
2021-03-03 00:59:00改成日薪最少也要試用最低時薪吧
作者: daniel0203 2021-03-03 00:59:00
快換工作吧 不要浪費時間計較那小錢
作者: giaour (@,@) 2021-03-03 01:01:00
作者: daniel0203 2021-03-03 01:02:00
離職就是最好的報復 老闆還要花時間找人先離職再申訴啊人在屋簷下 爭贏了還是要看老闆臉色
作者: seanidiot (idiot) 2021-03-03 01:05:00
如果分母含週末,分子也要含週末。反之亦同
作者:
rs6000 (正義的胖虎)
2021-03-03 01:14:00離職前檢舉再拿一次和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