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爆出來
是誰我就不說惹
但有一派的人說法是 感情夫妻之事外人很難評論
這我滿同意的 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
可是他們明明靠著 愛夫 賢妻 恩愛的形象賺了很多代言又上了很多節目撈金
雖然被撈最慘的應該是中國潘仔節目吧(結果中國人還在瞎挺 真的笑死)
所以他們這樣賺了很多錢 今天出事了 不能被大家討論嗎?
之前日本 東出昌大 也是以愛妻形象在演藝圈賺
結果之後偷吃 還老婆懷孕期偷吃 被一堆人封殺 還有女演員拒絕合作
這次把小孩老媽丟在夫家跑去偷吃 這標準是不是也不ok
說什麼被夫家欺負 把小孩老媽丟在夫家給夫家照顧這看起來很像被欺負嗎?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