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漏稅一定是該罰,罰越重越好。
但不知道順手牽羊該不該罰?
如果有人去你家除蟲順便把你家的東西幹走
我夢到有人被老闆抓到你偷拿客人的東西後開除
又夢到他離職前再把公司的帳冊幹走拿去檢舉
真的是好有正義感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2021年3月6日
: 2.記者署名:
: 黃佳琳/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員工被資遣嗆老闆「報表要交給國稅局還是買回」挨告恐嚇結果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鄭姓員工被高雄某除蟲行資遣,鄭心生不滿傳簡訊給陳姓老闆,稱自己手上有這幾年的
報
: 表,問陳男「要交給國稅局?還是買回?」後來除蟲行被國稅局追繳欠稅90餘萬還開罰
87
: 萬餘元,鄭因此被告恐嚇,但法官認為檢舉是合法手段,判他無罪。
: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2017年4月到高雄某除蟲行上班,隔年5月因故被公司資遣,鄭稱自
己
: 不滿離職後被陳姓老闆四處說他壞話,於是在2018年耶延夜傳了一封簡訊,內容為「老
闆
: 好,我這裡有一份一大這幾年的日報表,請問要買回去還是我拿給國稅局?」
: 陳姓老闆收到簡訊後「不太安心」,但他也沒有理會鄭男嗆聲,沒想到幾個月後,竟然
收
: 到國稅局補稅通知,要求除蟲行須補繳2013年至2017年共5年的逃漏稅款90餘萬,還被
開
: 罰87萬餘元,陳姓老闆不滿,向鄭提告恐嚇。
: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確實有向國稅局檢舉除蟲行逃漏稅,法官認
為
: ,除蟲行確實有逃漏稅而且還被追繳、開罰,鄭向國稅局檢舉屬「正當合法手段」,他
傳
: 的那封簡訊,不算「「不法」的惡害通知,因此判鄭無罪,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58058
: 6.備註:
: 台灣的老闆很自律 例如逃漏稅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