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噁男裝熱心志工入校服務 猥褻男童被收押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50歲羅姓男子去年初在花蓮北區多所小學打著「志工」名號協助籃球隊訓練,不僅熱心公
益事務,還自掏腰包帶學生泡溫泉、吃大餐,直到去年因涉及其他猥褻案件被判緩刑,校
方著手調查發現他以申請名校籃球隊為誘,帶男童外出強制猥褻得逞,檢警調查後申請拘
票逮人,法官昨凌晨以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准羈押禁見。
據調查,羅姓男子原本擔任工地主任,因喜歡打籃球結識不少同好,常說要致力培育基層
籃球,就主動與校方接觸擔任志工,到學校支援訓練,平時負責球隊瑣碎事務,還曾掛名
隨隊教練跟著球隊到外縣市比賽;羅男相當熱心,學生課餘練完球後,還會跟家長說帶學
生出去吃飯、輔導功課等。
去年11月有學校發現羅男「怪怪的」請他離開,但並無證據,直到去年12月羅男有一件猥
褻案被判緩刑,發現羅男以申請進入名校的籃球隊為誘,帶男童外出強制猥褻得逞,事後
還問孩子:「摸你雞雞舒服嗎?」初步調查多校約有10多名學生受害,被害家屬不滿校園
對於校園志工查核鬆散,質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也可以進校園當志工?
有校長私下說,學校人手有限,對自願服務志工的任用基本採開放心態,如社區導護、綠
美化服務、說故事媽媽、圖書館服務、資源回收隊等,只要有心服務校園都不會嚴加查核
,就怕懷疑的心態趕走了志工,讓校務發展更是捉襟見肘。
花蓮縣教育處指出,全案已在偵查階段,不便對外透露,但除檢討通報流程,也會積極輔
導被害學生,並調查過程中是否有人為疏失,若有疏失絕不寬貸;各校若對志願服務人員
有疑慮,可循管道向教育處申請查實,該處會發函向警政系統協助查核。
縣府教育處強調,校方得知後,立即啟動校安通報及依規定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
處理,並進行三級輔導機制,提供學童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如有校外人士協
助學校教學或活動,教育處提醒各校應依據「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
注意事項」辦理,維護學生權益。
校方任用公務人員有「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可供查詢,入職前若有違
法前科都可提早避免;代理、代課教師也依法要求對方必須向警方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
明書(俗稱:良民證)」備查;校內社團外聘教練也必須基本調查身家並簽署切結書。(
12:23更新教育處輔導作為)
https://bit.ly/3t7S0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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