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狗散步沒牽繩追逐致鄰居亡 2飼主遭判4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1-03-16 00:54:47
※ 引述《ganymede0204 (嵐月銀牙)》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2021-03-14 17:03 聯合報 / 記者陳玫伶/高雄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帶狗散步沒牽繩追逐致鄰居亡 2飼主遭判4個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林邱姓婦人及吳姓鄰居各養有2隻狗,林邱姓婦人去年與林黃姓妯娌帶狗散步,半
: 路遇見帶1隻狗散步的吳姓鄰居,卻因3隻狗都沒有牽繩,互相吠叫、追逐下撞倒林黃姓婦
: 人,林黃姓婦人頭部遭撞擊,隔天傷重不治,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林邱姓婦
: 人及吳男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
: 判決指出,林邱姓婦人飼養2隻中型犬,吳男飼養1隻黃黑狗,偶爾會另外餵養1隻黑色流
: 浪狗,去年1月8日傍晚,林邱姓婦人與林黃姓婦人帶2隻狗沿甲仙區高128縣道往甲仙鬧區
: 方向行走,這時帶黑色流浪狗散步的吳男剛好騎腳踏車經過2人還打聲招呼,3隻狗狹路相
: 逢開始相互吠叫、追逐。
: 其中一隻狗在追逐途中正面撞擊林黃姓婦人,林黃姓婦人被撞倒在地,緊急送醫後,隔天
: 因硬腦膜下腔出血、腦挫傷不治身亡,檢方相驗後起訴林邱姓婦人及吳男。
: 審理時林邱姓婦人辯稱,3隻狗相遇時只有發出哼哼聲,她以手杖敲地板3隻狗就分開了,
: 她與林黃姓婦人再往前走50公尺,這時她養的2隻狗已經往回家方向走,卻突然傳出碰一
: 聲,回頭看林黃姓婦人才倒在地上,當時旁邊都沒有狗。
: 吳男也辯稱,雖然蘇姓目擊者證稱有聽到林黃姓婦人說「被狗撞倒」,但案發當下沒有人
: 親眼看到林黃姓婦人如何倒地,且根據林黃姓婦人的病歷資料她曾因暈眩就醫。
: 法院勘驗案發前的路口監視器,發現林黃姓婦人當時步伐穩定,沒有特別緩慢或身體不適
: 情況,足以認定林黃姓婦人會倒地是因3犬追逐撞擊的外力所致,雖林邱姓婦人及吳男2人
: 始終否認犯罪、目擊者也沒有親眼看到事發經過,但2人沒能制止3隻狗吠叫、追逐,不影
: 響過失行為認定。
: 法院審酌,2人雖與林黃姓婦人家屬無條件達成調解,但2人始終否認犯行,案發後也未見
: 有誠心懺悔及實際彌補林黃姓婦人家屬所受損害等,兼衡2人沒有犯罪前科、家境及經濟
: 情況等,處有期徒刑4個月,為讓2人記取教訓,不予緩刑。
: https://imgur.com/PgRQaKB
: ▲林黃姓婦人去年遇3隻狗追逐吠叫撞倒致死,其中3隻狗的2位飼主分別被處有期徒刑4個月
: 。示意圖,非當事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17389
: 6.備註:
: 你各位,不要鐵齒不信邪,要記得乖乖牽繩啊
: 罰款事小,判刑你就知道
這則新聞有些重點沒寫到、可能引起誤會,
所以依據判決書來補充說明、兼回答一些推文的問題。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260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2 月 24 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 lonecloud123: 他都說是流浪狗了?也算他的? 03/15 11:05
他餵的 不然咧? 以為推卸責任給流浪狗就沒事了嗎?
其實那隻流浪狗與吳姓男子的關係還更深。
吳姓男子不但已在自家養一隻狗,
還從108年暑假起在住處附近另外餵養那隻黑色流浪狗;
而且不但偶爾把它帶回自家飼養,
他若有事離開甲仙幾天,還會把兩隻狗一起帶離甲仙。
法院因此認定吳姓男子對那隻黑狗有直接管領、監督關係,
即使那隻黑狗在案發後已經失蹤,他實質上還是那隻黑狗的飼主。
(換句話說,那隻黑狗實質上是吳姓男子「放養」的,而不是真正的流浪狗。)
噓 pierreqq:  不是呀..整篇沒有直接証據..是在判三小. 又開心証了03/15 11:50
→ pierreqq: 不牽繩可以罰  但直接判定致死這外掛也開太大了吧!03/15 11:52
路口監視器:
噓 pierreqq: 請看一下內文好嗎? 整篇法官推論,人証物証都沒有 03/15 12:00
推 gogorice: 沒有證據狗撞人還可以判?這法官是? 03/15 12:44
當然有證據,只是記者撰稿時沒有提到最關鍵的證據。
1.救護員在現場聽到有人說死者是被狗撞到跌倒的;
 他雖不確定是誰說的,但因死者兒子與他幾乎同時到現場,
 所以認為死者兒子也有聽到。
 此外,他在救護車上與被告那位老太太對話時,
 聽到對方說死者是被吳姓男子帶來的狗(也就是那隻黑狗)撞到的,
 所以才在救護紀錄表上寫「患者被狗撞傷跌倒,旁邊有人,狗的主人也在場」。
2.新聞所述的「蘇姓目擊者」是這對妯娌的鄰居、
 當時正和太太及這對妯娌同行,
 他在現場也告訴死者的兒子說,死者是被狗撞到而跌倒受傷的。
3.雖說死者曾在案發前幾天摔車受傷導致頭暈等症狀,
 還為此去衛生所看診、也跟里長講,
 但是里長和蘇姓鄰居的證詞、以及案發前不久的監視器畫面都顯示,
 死者當時步態沒有顯著異常、也看不出身體不適情形,
 所以法院認定摔車受傷導致的頭暈症狀不會是死者當時摔倒的原因。
最後,法院宣告兩人不予緩刑,
不但是因為他們始終否認犯行,
而且他們偵查剛開始時還完全否認現場有任何「與狗有關」的事、以規避飼主責任,
加上他們沒有給死者實質賠償,由此可見他們沒有誠心悔悟及彌補。
再加上沒有其他「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的理由,所以不予緩刑。
==
以下是我的個人心得:
1.給養狗的:遛狗一定要牽繩。
2.給板友:你若看了法院判決的新聞報導、然後覺得內容太扯,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是你的好朋友。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作者: lonecloud123 (lonecloud)   2020-03-15 11:05:00
他都說是流浪狗了?也算他的?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0-03-15 11:50:00
 不是呀..整篇沒有直接証據..是在判三小. 又開心証了不牽繩可以罰  但直接判定致死這外掛也開太大了吧!請看一下內文好嗎? 整篇法官推論,人証物証都沒有
作者: gogorice (破鑼嗓子)   2020-03-15 12:44:00
沒有證據狗撞人還可以判?這法官是?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21-03-16 00:57:00
幫酸民查證,辛苦你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1-03-16 01:00:00
推 一堆白爛鄉民不看裁判書就在亂罵一通 嘻嘻
作者: TllDA (踢打)   2021-03-16 01:03:00
推 結論還是沒證據 唯一的證人還不是親眼看到 是聽口述的用前一個路口走路正常 推論之後不會頭暈更好笑 難道亡者是因為24小時不間斷的頭暈才就醫嗎?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2021-03-16 01:06:00
判決書的結論就是沒證據阿 就好像有人看到而已說不承認所以判刑也是逼哀 都沒人看到是被狗撞到了身為主人要怎麼承認難道我跟隔壁說看到你強姦母豬 你不承認就算不悔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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