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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特戰兵因公失智國賠1010萬 父慟:判決不合理要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陸軍特戰兵陳子多6年前下部隊執行任務時,被單索突擊吊橋斷繩上的滑輪反彈擊中頭部
造成重傷,因腦部傷勢嚴重導致失智、生活無法自理,陳父提告國賠,今天(23日)高院
二審判決國防部要賠償1010萬3082元,陳子多的父親陳大興認為,本案重點在於陳子多無
任何過失,包括退伍薪資和未來的看護費用等,他認為賠1千多萬元太少了,至少3千萬才
合理,將研議上訴。
陸軍特戰兵陳子多(25歲)6年前下部隊執行任務時,被單索突擊吊橋斷繩上的滑輪反彈
擊中頭部造成重傷,陳因腦部傷勢嚴重導致失智、生活無法自理,陳父對國防部提告國賠
,一、二審均認定軍方有疏失,一審判國防部賠償1070萬餘元,今高院二審將精神撫慰金
從500萬元減為300萬元,另家屬已領取的團體意外理賠140萬元不應從國賠金額中扣除,
因此改判國防部要賠償1010萬3082元
陳子多的父親陳大興表示,本案重點在於陳子多無任何過失、軍方資源大過其他單位,用
不合理的理由任意拖長訴訟過程、軍方滅失證據、軍方行政體系(如醫院)有與本案有關
的重大過失形同惡意霸凌及欺負被害人;陳大興認為,軍方賠償1千多萬元實在太少,包
括退伍薪資以及未來的看護費用等,至少3000萬元才合理,他會和律師研議後再上訴。
陳大興說,本案刑事一審已有明確的加害人鄭炳順(業務過失致重傷有期徒刑6個月),
故軍方團體保險理賠,將來軍方可依國賠法向加害人索賠,而且加害人和這個保險根本沒
有關係,他們提出的精神賠償部份得不到合理的補償,他非常不服氣,認為沒有公理。
陳大興表示,因為台大,長庚等各大醫院都認為陳子多終身無復原的機會, 且需看護,目
前兒子生活無法自理,也未見好轉,仍在復健中,由於長期和短期的記憶受損是無法回復
的,他和妻子身心俱疲,然而即使辛苦,2人仍不時相互打氣,給對方心理建設,輪流告
訴對方,勇敢地去面對。
陳大興說,由於兒子需有專人看護以防意外,他要求國軍桃園總醫院假日不派看護要書面
通知家長,院方卻回覆,反正只要離開院方視線,就不派看護,連到三總回診也不派,這
就是他堅持要求看護費賠償的理由。
陳大興的委任律賴錫卿表示,陳子多屬重大失智與重大腦傷,隨時都需要有人在旁看護,
看護也是一輩子的事,目前家屬和軍方的爭議主要還是在看護費用上;賴錫卿說,陳子多
住院有軍方的看護負責照顧,但假日返家與家人團聚時,父母親也負責照護,軍方卻不願
支付陳父和陳母的看護費用,由於目前只有判決書的主文,還沒有看到具體內容,還要與
家屬商討後才能決定上訴與否。
https://i.imgur.com/VyQ0Lq2.png
陳子多原本陽光帥氣,案發後卻失智無法自理生活。合成照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323/S3JDF6HUJBATFMVN5SE2QNZSNQ/
6.備註:
2015的軍方疏失 請問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