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為保險公司不理賠及或有人欠債不還煩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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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
110年春季核保理賠的保險法規
根據學會提供最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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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惡意帶病投保,只要你能撐過兩年,保險公司不得不賠喔,即使因該病身故
溫馨提醒,記得叫受益人超過兩年再通知保險公司
10.欠錢不還,現在可以透過強制解約對方保單來賠錢喔!
這麼棒的資訊,老鐵還不趕快雙擊讚起來
不過這個都是該學會的參考文件的作者認為的啦
如果法官不是這樣判就找他們負責喔
什麼,你說這樣有沒有教壞小孩?
NoNoNo,確實有一派說法認為“受益人故意等2年再申請,不得不賠",無疑鼓勵不法行為,當然也有律師認為"買保單就是要預防萬一,不能解來還債"
不過作者不接受這些說法,考出來就變成真理了
更有趣的是,明明考法規,結果題目50%從不是政府法規來源而是其他參考書出來
並採用作者個人見解,又出這種"我說了算"的題目,算不算圖利啊
說不定一年出一本,奇數年不賠,偶數年賠
不年年買書的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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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以上問題已經反應協會確認
協會的回覆是 請尊重出題老師,請把書讀熟
就是在讀書時覺得越想越不對
不然幹嘛google發現各種說法阿
不過齁,真的是第一次遇到證照考這種"我說了算的"
有沒有學會超大,比同花(x)法院(o)還大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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