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1. 鐵路全線設防護罩 平交道外皆防護牆
: 行不通,今天這台工程車那高度砸下來照樣砸破
: 2. 鐵路旁的工程全戒備
: 今天其實已經停工,車在正確的停放點
: 新聞說是工地主任竟然跑回來把工程車開到出事邊坡滑下
: 這個怎麼防
: 有沒有人知道
: 今天這件事
: 在過去幾年
: 做什麼事情
: 可以避免?
過去幾年是不知道啦,
但理論上發包的時候,
是可以要求加入流程,
也就是每次工程車停放都需要拍照記錄回傳。
不要以為這個做不到,
有些縣市在道路挖掘的時候,
甚至是限制廠商現場攝影機要連線成功,
讓市府的監工承辦隨時能連線查看,
才能啟動當天的工作的。
那如果是在說廠商偷施工,
就是政府單位應該要找出一個,
可以檢視有沒有偷施工的辦法吧?
今天這件事情,
說白了就是,
明明有規定,
但反正往例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沒出事好結案,
承辦跟廠商也都和和氣氣的。
不過現在很棒啦,
以前政府工程出事,
承辦要背上監督不足的責任,
今天政府工程出事,
只要包商抗就好,
大家會想方設法的幫承辦單位脫責。
要知道啊,
政府單位的標案如果有記載規定,
通常會包含罰則,
台鐵局說不該停那裡,
職安局說職安法有規定,
這種在工程案的時候,
理論上都會被政府單位監督,
廠商鑽漏洞躲監督,
應該不是替監督單位脫責,
而是要監督單位找出方法認真執行吧?
不過在台灣,
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