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民族性都是不斷地執行罰責罰出來的,讓違規者知道違規的代價很痛,
罰則才有意義。
對於違規停車...
日本罰 18000 日幣,日本麥當勞大麥克售價為390日圓。倍率為46.15倍。
台灣罰 900 台幣,台灣麥當勞大麥克售價為72台幣。倍率為12.5倍。
在日本被罰一次,相當於損失46.15個大麥克,而在台灣被罰一次只相當於損失12.5個大
麥克。
按照購買力平價的概念,台灣的罰款應該提高3.69倍,至少要罰3300。
台灣的交通罰款金額很多都超過30年以上沒調整,根本低到無效了。
提高交通罰款已是刻不容緩:
https://bit.ly/3fQJjpw
※ 引述《cosmite (焼き団子)》之銘言:
: 台灣交通爛的要命
: 根本是第三世界國家的水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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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高官對交通、對交通法治的觀念,已經完全落後於泰國了
交通部、警政署已經完全沒是非對錯觀念,甚至不敢站在斥責、批判的角度來發表對
違規賤畜的言詞。
看看泰國關於在人行道禁行騎車的宣導廣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SvBqBOuj_E
毫不留情地批判這些做錯事總是找藉口的自私人渣是導致國家退步的因素,
甚至還有鼓勵一般民眾自行教訓這種自私人渣的味道在。
DPP政府拍影片要行人退3步? 怎麼不拍影片斥責那些不讓行人的人渣呢?
要宣導交通安全,不去批判違法者,反而是去要求守法行人!?
DPP政府連站在執法者的角度,去批判斥責那些滿嘴藉口的違規賤畜都做不到耶
這根本是善惡顛倒、是非不分的社會啊
: 讓我感覺 自己484也是第三世界國家的人民 ?
: 把台灣交通改的跟日本一樣 很難嗎 ?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