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zJapan (Japan)》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6vbK9II.jpg
: 圖片來源
: 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
: https://reurl.cc/YWb9nx
: 離婚原因
: 遊手好閒 沉迷手遊 不事生產
: 每月收租的確算不事生產
: 太有錢了沒人請得起 所以被迫遊手好閒... 應該是這樣
: 不過這樣就要給前妻18間房
: 每個月還要付50萬贍養費已經超過我所能想像了
: 能給18間房的看看也只有....
所以有錢的幹嘛結婚= =
連有被動收入不工作都能拿來當離婚理由
白癡才結婚= =
離婚還能被要一筆錢
這個案例根本再說
各位有錢的真的要結婚,一定要把財產分開,不接受的就不要結,反正不結婚又不是不能%%%%
18間房再怎麼有錢也是很痛吧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