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
2.記者署名:
郭芷余/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男驗DNA氣炸!3個孩子2個爸 人妻泣訴外遇有洋蔥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林姓男子與黃姓妻子結婚12年,生下3名兒子,去年3月,林男懷疑妻子外遇、且覺得
孩子長得不像他,把他們全抓去驗DNA,結果發現有2個不是他親生,他因綠光罩頂訴請離
婚,並求償100萬元。黃女則泣訴林男長期酗酒軟爛,她和孩子只能靠社會補助過活,現
在更需從事板模苦力扶養子女,就算她外遇有錯,也不應賠這麼多。高雄地院認為黃女雖
然侵害林的配偶權,但2人離婚後她確實生活窘迫,判決賠償20萬元給林男。
判決指出,林男與黃女2008年結婚,婚後先生下1子,後又在2013年、2015年生下2個兒子
。去年3月之前,林男懷疑黃女外遇,加上2個小孩越大也越不像他,他就將孩子全部帶去
驗DNA,結果發現老二和老三都不是他的種,他因被戴綠帽氣得訴請離婚,隔月法院就調
解離婚。
林男越想越不甘心,認為前妻與其他男人通姦生下孩子,他還蒙在鼓裡幫別人養了好多年
,而黃女也絕口不提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他因此依這兩次通姦行為分別向黃女求償50萬
元。
黃女向法官泣訴,她與林男結婚10幾年來,林的工作態度始終消極,喜好飲酒,導致家中
經濟窘迫,歷年來均列冊低收入戶,依靠社會補助度日,甚至當她生小孩時,還是去領了
育兒津貼才有辦法支付醫療費用。
而她長期擔心小孩挨餓,時常是自己吃吐司、麵包果腹,苦不堪言,且林男情緒管理不佳
,喝酒後常把她和小孩當作出氣筒,未曾照顧過小孩。在這樣的婚姻關係中,她長期精神
上、體力上難以負荷,雙方早就貌合神離,她也獨力負擔家中起居及照顧3名子女的沉重
負擔。
甚至在雙方離婚後,林男也未曾支付親生大兒子的扶養費,以致於她要獨自照顧3名孩子
,經濟壓力沉重,聽聞板模工作現在薪水比較好,她為了要扶養小孩也跟著去做。她認為
就算她外遇生子不對,但林男請求100萬元的慰撫金實在過高,她至多只能負擔10萬元。
法官認為,黃女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違反婚姻的誠實義務,與他人通姦而生下2子,確實
不法侵害林男的配偶權,但黃女與林男離婚後,只能在工地從事粗重的板模工作,無足以
維持自己生計的固定收入或財產,卻仍須養育3名兒子,經濟情況甚為困窘,因此分別各
就兩次通姦行為判黃女須賠10萬元、共20萬元給林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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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