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絞肉害我蕁麻疹」 女告家樂福求償「240

作者: togs (= =")   2021-04-15 01:22:08
※ 引述《iamdodolo (.........)》之銘言:
: 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向台北地院提告主張,她在家樂福購買1盒絞肉,食用後全身發癢
: 紅腫,就醫診斷是「蕁麻疹」所致,因此向家樂福求償新台幣240萬元,以及2年的免費3
: 餐飲食券,以助身體康復。但法院認定,張女無法證明自身病情,也無法舉證蕁麻疹是由
: 絞肉引起,更沒提出購物發票、絞肉照片等證據,日前判她敗訴。
: 判決指出,張女主張她於2018年7月9日前往家樂福桂林店購買絞肉1盒,當晚立即食用,
: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7   日
: 書記官 陳俐妙
還有一個蠻厲害的地方在於
假定不是那種很誇張,
吃完之後2年才突然提告說: "我2年前在家樂福吃壞肚子"
也就是假設107年7/9那附近提告,假定是9月好了。
判決結果出來在110年4/7
換言之為了這案子,她願意在那拉扯大約2年半,共18個月的時間。
此外就算了,法官+書記官+法院幫忙她安排那些開庭時間
認真說大家都還蠻熱心幫她產出報告。
即便結果不如自己預期,她應該也要謝謝版上的大家才是。
作者: clippershi (clippershi)   2021-04-15 01:27:00
就浪費司法資源 要告也不把證據準備好
作者: adway (123)   2021-04-15 01:29:00
該去看醫生就去看
作者: hsuchu2014 (hsuchu)   2021-04-15 01:58:00
為何2年半是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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