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市警新聞稿
https://bit.ly/3xg4S9c
有關本分局員警處理百貨公司糾紛案說明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110年4月15日20時許本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臺北市東區百貨公司內化妝品專
櫃有糾紛,警員鄭光志、吳明駿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員警到場了解係袁姓民眾表示欲購
買專櫃公司制服,因員工表明沒有販售,因此表示不滿。經員警到場勸導告知百貨賣場為
公共空間,音量大聲會影響秩序。後續在警方耐心規勸之下,袁民購物完成後自行離去。
大安分局呼籲,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將有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虞。民眾遇有糾紛應即時通知警方到場處理,避免發生衝突。。
心得附註:
這也太扯,員工制服本來就不能亂賣的,這櫃姐也難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