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在台灣的職場,上班族只要懷孕就準備換工作了
好一點的公司會說"公司會遵守勞基法讓你請育嬰假,但是如果你的缺到時候補到人,就會
把你調到其他部門,如果其他部門不收,那就...好自為之哩
一般的公司則會給你遣散費,用勞基法第11條第五項讓你走
差一點的,只要知道妳懷孕,就想辦法刁你,讓你自己想離職,連遣散費都不想給你
更甚者,有的公司在面試的時候
只要知道員工"已婚但無小孩",都會很直接的問"未來有生小孩的計畫嗎?"
撇開高房價,經濟壓力,社會福利等因素
現在的台灣職場對職業婦女是極度不友善的,即便新婚家庭很想要小孩,職場也不允許你養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