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得這則新聞在這邊真的好詭異
明明卓蘭鎮都自己說了是他們的問題
他們願意配合家屬走後續法律程序
結果卻有人怪罪河川局依法行政
新聞明明說的還滿清楚的
卓蘭鎮公所沒有和河川局查證自己就 核發施作農業設施同意書,縣府也核發建照
結果卻成為大家口中的惡???
所以到底大家是希望依法行政還是不依法行政阿?
按照立委說法
痛批基層官員審核馬虎,河川局執法態度不佳
我比較好奇到底是怎麼樣的態度不佳法?
這問題很明顯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問題阿!
如果今天河川局不開罰
而農民也把建物蓋好了
請問後面怎麼收拾?
這個地方按照法律他就是不能蓋
所以要怎麼辦呢?
就地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