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夜店遇帥男啪啪啪 媽媽一問她怒告撿屍性侵!結局讓她超崩潰
蘋果日報
1名年輕貌美的女子前往夜店狂歡,邂逅帥氣的陳姓男子,2人看對眼後在酒精的催化下,
女子一時意亂情迷,與陳男到附近旅館進行情慾交流,事後女子的艷遇被精明的母親發現
,她堅稱遭到陳男撿屍性侵並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性侵證據不足,將陳
男不起訴,陳男得知結果後,為了一吐怨氣,竟將媒體報導的連結傳給女子耀武揚威,女
子因此情緒崩潰,決定提起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仍有許多疑點並未詳查,將全
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據了解,被害人是1名身材姣好、長相有如名模又活潑外向的年輕女子,因為三不五時有
愛慕者追求,享受著被追求的感覺,但母親認為女兒才18歲、怕她被人欺侮,時時保護著
她,不僅要女兒出門告知去向、跟誰在一起,甚至透過手機定位掌握女兒每天的動向。
去年8月底某個小週末,暑假快要進入尾聲,這名女孩告訴母親要與閨密一起到夜店玩,
女孩的母親告誡要注意安全,手機要保持暢通,才同意讓她出門,女孩答應後,開心的與
閨密一同前往台北市信義區的AI夜店狂歡。
另一方面,1名30歲、長相帥氣的陳姓男子,當天晚上也與一群朋友一起到AI夜店狂歡,
陳男在夜店見到猶如名模的女孩在舞池散發著青春的氣息,很快的被她吸引並主動上前搭
訕,女孩見到帥氣的陳男,並沒拒絕對方追求,藉著三分酒意2人就在舞池擁吻熱舞。
散場後,2人意猶未盡,女孩將手機交給閨密保管,要閨密先回家,同時向母親報平安,
表示要到閨密家過夜,然後再與陳男到旅館開房間,2人在房裡激戰3小時後,女子又隨著
陳男到他的住處休息。
當女孩離開陳男住處後,前往閨密家裡取回手機,同時將這段艷遇與閨密分享,然後再開
心的回家。但本來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艷遇,不知何故被女孩的母親打聽到,女孩知道
無法隱瞞,告訴母親當時酒醉不醒人事,本來要去閨密家,最後卻遭到陳男撿屍性侵,為
證明自己清白還對陳男提告。
陳男到案後喊冤,堅稱當天他與告訴人在夜店聊得很愉快,2人才會想要進一步到旅館休
息,2人在旅館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絕對沒有違背對方意願,且事後告訴人沒地方去,
還跟著他回家休息到中午才離開,他並沒有撿屍性侵。
檢察官為釐清案情,調閱夜店、旅館及陳男住家電梯的監視畫面,見到告訴人離開夜店、
進入旅館時,神智清醒,與陳男有說有笑,甚至在與陳男返家時,在電梯裡還有親密的舉
動,與女子所提到遭到撿屍性侵的情形不同,也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陳男涉有重嫌,因
此處分不起訴。
當《蘋果新聞網》今年1月間以標題「18歲女兒像名模!母手機定位緊盯怕長歪 夜店狂
歡嘿咻謊告被撿屍」,報導一件情慾新聞時,陳男認為他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得知自己
獲不起訴,為了一吐怨氣,竟然將新聞連結傳給告訴人。
女子見到陳男傳的連結,當下崩潰痛哭,認為檢察官並未查明真相,決定再次反擊提起再
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的確仍有一些事證尚未查明清楚,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
偵查。(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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