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女學生穿短裙 補習班狼師偷拍9年判刑7月
UDN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開設數學補習班的廖姓老師為偷拍,長達9年規定女學生穿著短裙上課,檢警在補習班、
廖的住處查扣犯罪檔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2個對未成年犯妨害秘密罪,判廖有期徒刑7
月,得易科罰金63萬元。可上訴。
現年53歲的廖姓男子曾在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開設補習班,採小班制教學,2020年間,有
女學生在上廁所時發現廖在隔壁廁間偷拍,報警處理。
檢警獲報,到補習班和廖的家中搜索,查扣電腦以及隨身碟等證物,發現廖收藏了約40個
資料夾的照片,偷拍時間則從2001到2020年,長達9年。
檢警調查,依受害人被攝得的身體局部影象分析,初估被害人在數十人之譜,但拍到的幾
乎只有下半身,難以辨識身分;檢警循線找到7名被害人,有2人對廖提出妨害秘密告訴,
廖被起訴。
法院開庭時,廖坦承犯罪,表示後悔,也希望能與被害人調解;廖稱,自己與學生互動良
好,上課不會開黃腔,甚至還說有被害女學生事發後還是願意讓他繼續教導,希望獲得輕
判。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401549
新聞截圖:https://upload.cc/i1/2021/04/20/Osum39.jpeg
這個案子太噁心了吧
不過我說2001-2020年是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