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大家豪~
本膽小魯剛剛 在看這幾年的重大案件
發現一個很驚悚的標題 4歲女童 慘遭一刀斷頭@@
點開都不敢看內文,看到關鍵字是小燈泡
然後才發現,原來兇手在過去疫情一年,不知不覺
被認定只要服藥就"尚非毫無改善之可能"=可教化,逃過死刑...如下新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4-15/391900
請問一下...到底法官是根據什麼來判斷他只要服藥就可教化呢??
以後判這種的法官可不可以讓嫌犯吃完藥拿刀一起住個10天
他媽的這種變態???我還要花納稅錢養他35年 說不定到時哪個廢死的又發作要假釋他